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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3條

受查核公司或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受查者)更換會計師時,繼任會計師應依審計準則201A號「繼任會計師與前任會計師間之連繫」規定與前任會計師連繫。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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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