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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教練獎勵辦法 第6條

本部為辦理本辦法獎勵事項之審查,得遴聘相關專家學者及本部代表組成審查會辦理之。 前項審查,得併同由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審查會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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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