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 第5條

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第5條

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應依主管機關核定其非股東(會員)董事、監察人之名額,提報該名額二倍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檢附符合第三條且並無前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證明或聲明文件,報主管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