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期貨交易法 › 第42條

期貨交易法 第42條

期貨商依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契約,或被停止交易時,對其在期貨集中交易市場所為之交易,有了結之義務。
AI 白話解釋
← 第41條看 期貨交易法 全文第4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