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期貨交易法
› 第92條
期貨交易法 第92條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至少應置理事三人,監事一人,依章程之規定,由會員選任。但理事、監事中至少應有四分之一由有關專家擔任之,其中半數由主管機關指派,餘由理、監事會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擔任之;其遴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1條
看 期貨交易法 全文
第9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