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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17條

期貨經紀商負責人、業務員涉嫌違反期貨管理法令,或就執行職務相關事 項之查詢,應於本會所定期間內,到會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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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