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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期貨經紀商負責人及業務員,對期經紀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所列舉各款 不得為之行為,亦不得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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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