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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第13條

執行法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通知稅捐稽徵機關時,稅捐稽徵機關應就其核定之遺產稅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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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