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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 第13條

為加強森林涵養水源功能,森林經營應配合集水區之保護與管理;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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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