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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27條

品種權得授權他人實施。 品種權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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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