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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8條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者,始具有參加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 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及設置二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者,始具有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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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