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 第7條
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7條
榮譽觀護人之表揚時間,每年由法務部擇定適當期日,公開表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榮譽觀護人係個人及團體從事檢察機關觀護業務,個人持有志願服務法第十二條規定之志願服…
第3條
榮譽觀護人一年內協助推展檢察機關觀護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由法務部予以…
第4條
榮譽觀護人一年內協助推展檢察機關觀護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由臺灣高等法…
第5條
榮譽觀護人一年內協助推展檢察機關觀護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由各地方法院…
第6條
榮譽觀護人之表揚,除第三條由法務部選列,公開表揚頒發獎牌(或獎座)外,由各級表揚機關公開表揚…
第8條
榮譽觀護人之表揚,其辦理程序如下:一、報請法務部表揚者,由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初審後,列舉事實,…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6條
看 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