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模擬槍外銷研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15條

模擬槍外銷研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廠商所在地變更時,應於變更之翌日起一個月內,連同原許可文件及異動資料,以書面分別通知變更前、後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模擬槍外銷研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