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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及噪音管制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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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