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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7條

政府機關、學校、公私法人團體應率先倡導所屬人員戴安全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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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