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檔案法 › 第16條

檔案法 第16條

機密檔案之管理方法,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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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