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 第55條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第 十一 章 附則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6條受感訓處分人之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以先裁判確定者先執行。本條例第二十一條所規定之觸犯刑事法…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53條(刪除)第54條本條例修正施行前所為之初審、複審、告誡、聲明異議、傳喚、強制到案、移送、輔導及法院治安法庭審…
← 第54條看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