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 第3條

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3條

為管理、運用本專戶,主管機關應組織本專戶之管理運用委員會 (以下簡 稱委員會) ,審議左列事項: 一、本專戶之年度運用計畫及計畫執行報告。 二、本專戶之管理及動支事項。 三、本專戶之預算、決算及會計報告。 四、其他經主任委員提請審議之事項。 委員會決議事項,應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