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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 第3條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供已購買者查詢: 一、所購買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位置及整體配置圖;已購買骨灰(骸)存放單位尚未指定位置者,提供尚未使用至區排層號之配置圖。 二、已繳納價金入帳情形,為電腦查詢者,提供查詢繳納之方式;為人工查詢者,提供專責人員之姓名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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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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