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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8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設施之標示及安全資料表所用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必要時得以英文為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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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