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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第5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保持電臺機件設備之正常通信功能,民航局得隨時派員查核電臺機件設備及查閱相關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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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