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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 第73條

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六十六條之一規定,於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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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