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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8條

為利民防人員之管理,以備迅速召集服勤,平時各級幹部應對所屬編組成員經常實施聯繫訪問。 為促進民防人員向心力及交流,民防團隊得辦理聯誼活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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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