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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13條

全國各報社在颱風警報發布後,每日應刊載最新颱風警報資料;各廣播電臺、電視臺接獲海上颱風警報時,應於新聞報導及氣象報告時間內播報,接獲陸上颱風警報時,應於其正常節目中隨時插播,迄陸上颱風警報解除時為止。 各海岸電臺接獲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時,並應按國際有關規定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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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