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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稱水利建設專款,指專用於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管理及水利事業研究發展之款項,其項目包括調查測驗、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學術獎勵、人才培育及儀器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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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