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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 第13條

政府興辦水利事業,受益人直接負擔經費者,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水利協進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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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