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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4條

污染土地關係人對其閒置土地採取下列防止土地遭受污染之管理措施者,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一、於使用、管理或所有之土地周圍及聯外道路路口設置具排外性之圍籬或其他阻隔設施,但因非可歸責於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因素,致設置阻隔設施顯有困難者,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以監視設施或其他適當管理措施代替。 二、每年定期巡查土地,注意所設置圍籬、阻隔措施、監視設施或其他管理設施,並作成紀錄。 三、發現土地有遭洩漏、棄置、非法排放、灌注污染物之情形,應即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示辦理。 前項所稱閒置土地,係指未作建築開發、農、林、漁、牧或工商使用之土地。 污染土地關係人將閒置土地提供租賃或使用時,已要求承租人或使用人依第一項規定採取管理措施,並作成紀錄者,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條污染土地關係人將土地作為農、林、漁、牧使用,採取下列規定防止或減輕土地遭受污染者,已盡善良管…第10條污染土地關係人為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者,其於土地被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前,依第四條及下列方式管…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污染土地關係人於土地經主管機關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前,管理其土地之管理措施及注意,無重大…第3條主管機關應依下列事項綜合判斷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一、場址土地使用分區及實際使…第5條污染土地關係人將土地提供予承租人或使用人作為工廠、加油站、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6條污染土地關係人將土地作為農、林、漁、牧使用,採取下列規定防止或減輕土地遭受污染者,已盡善良管…第7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所使用之土地移轉時,受讓人應要求讓與人提供土壤污染評…第8條污染土地關係人將土地提供予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使用者,應依本法同條項各款…第9條污染土地關係人為本法第六條第三項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於土地被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前,已依規…第10條污染土地關係人為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者,其於土地被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前,依第四條及下列方式管…第11條污染土地關係人為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者,其於土地被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前,已確實掌握所有土地之…第12條污染土地關係人因預算或人員編制等因素無法辦理相關土地管理措施者,於知悉其土地遭受污染時,依本…第13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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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