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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堤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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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堤管理辦法 第38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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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6條
管理機關對下列事項,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一、自動捐獻土地、金錢、器材或物資有助海堤整建…
第37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後,於海堤興建完成未經公告之海堤區域範圍,有違反本辦法規定之行為者,管理機關應…
← 第37條
看 海堤管理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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