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 第2條

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海洋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及第十二條規定,受理海洋庇護區之申請案,應依附表逐案收取審查費。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