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 第7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教官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班隊課程授課之實施。 二、教授課程準則之審查及教材教案編修之指導。 三、班隊個別課程內容設計之檢討及建議。 四、教官資格之審查、甄選及儲備。 五、業管課程教學模組及專業技術之訓練。 六、其他有關教官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