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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扣侵害專利權物實施辦法 第10條

依本法第九十七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廢止查扣者,海關應依進口貨物通關規定辦理。 前項依本法第九十七條之二第一項第五款廢止查扣者,海關得取具代表性貨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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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