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 第5條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條
保稅工廠之廠房設施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生產機器及設備已安裝完竣,能立即開工生產或已在生產中。 二、原料倉庫及成品倉庫須為堅固之建築,且具有防盜、防火、防水、通風照明及其他確保存貨安全之設施,並須與辦公室保持適當之隔離。 三、工廠範圍應與外界有適當之隔離設施。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條
看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全文
第5-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