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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第11條

經完成登記之貨棧,由海關發給貨棧登記證,並應每二年定期向海關辦理複勘及校正。 貨棧登記證遺失時,應即申請補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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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