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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私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稱通商口岸,謂經政府開放對外貿易,並設有海關之港口、機場或商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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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