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17條

測量規則 第17條

三角測量為測定各三角點在參考橢球體面上關係位置之作業,其作業可分 為選點、造標埋石、距離測量、水平角觀測及計算五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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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