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 第8條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8條

漁會每年最高編制員工員額,依漁會最高編制員工員額及提撥用人費比率表(如附表三)及漁會年度總收益核算表(如附表四)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漁會實際聘僱之編制員工員額,不得超過前項主管機關核定之編制員工員額(以下簡稱核定編制員額);超過者,在員額未降至核定編制員額前,遇缺不補。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