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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21條

第 四 章 會計簿籍
會計帳簿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更正: 一、日記簿及明細分類帳之登記,未經根據合於規定之記帳憑證。 二、總分類帳之過入,未經根據合於規定之記帳憑證或科目日結單。 三、帳簿記載之內容與記帳憑證或日計(報)表、科目日結單不符。 四、記載、繕寫或計算錯誤。 五、其他與規定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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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簿籍」的其他條文

第19條會計簿籍之名稱規定如下:一、序時帳簿:以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記錄之帳簿,包括現金收入、支出日…第20條總分類帳採用訂本式,其他各種帳簿得採用訂本式、活頁式或卡片式。訂本式帳簿應依順序編列頁數,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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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