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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64條

財務檢核分下列各類: 一、監事會之財務監察。 二、上級漁會之財務稽核。 三、主管機關之財務監督。 財務檢核分定期財物檢核及臨時財務檢核。 辦理財務檢核時,得視需要聘請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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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