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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 第21條
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第 五 章 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
魷釣漁船捕獲無經濟價值或無使用價值之魚種,應即丟棄,並將丟棄數量記載於漁撈日誌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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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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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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