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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29條

每一批複驗檢體中,至少應含一個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四十以下之品管尿液。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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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