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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20條

第十六條規定之可比較未受控交易毛利率、第十七條規定之可比較未受控交易成本加價率、第十八條規定之可比較未受控交易之利潤率指標及第十九條規定非關係人之市場公平報酬,以可比較未受控交易之財務報表資料為基礎。評估受控交易之結果是否符合常規,或決定受控交易之常規交易結果時,受控交易應採與可比較未受控交易相同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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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