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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 第12條

公司組織之事業,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其需辦理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 之登記時,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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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