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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 第7條

申請登記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後,由商業單位於二日內以直轄市政府或縣 (市) 政府名義填發營利事業登記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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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