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特種考試中央銀行行員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 第6條

特種考試中央銀行行員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第6條

實習人員之實習成績,由中央銀行冊送考選部核定合格後,轉呈考試院頒 發考試及格證書。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特種考試中央銀行行員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