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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政風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9條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應遵守訓練機關有關規定,其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 ,得由訓練機關報請保訓會核定予以退訓。經退訓者註銷其受訓資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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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