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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臺北市政府所屬捷運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特種考試台北市政府所屬捷運人員考試 (以下簡稱本考試) 分下列各等: 一、三等考試。 二、四等考試。 前項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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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