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特種考試臺灣省山地行政及經濟建設人員考試規則 › 第4條

特種考試臺灣省山地行政及經濟建設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之類科、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特種考試臺灣省山地行政及經濟建設人員考試規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