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 第4條

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之獎勵等次如下: 一、服務時數五百小時以上,且績效優良者,或輔導個案,或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具有優良事蹟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一千小時以上,且績效優良者,或輔導個案,或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具有優良事蹟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一千五百小時以上,且績效優良者,或輔導個案,或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具有優良事蹟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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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