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
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規範了開戶人為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存款的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獎勵存款並支持兒童及少年的未來教育與發展。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8-12-07・共 5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2 條開戶人、其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自完成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次月起,每連續三年均存入年度擇定之自存款總金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當年度可擇定之每月自存款上限金額二倍之獎勵金。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開戶人符合前項規定之翌年二月底前,造冊發給獎勵金,並存入開戶人指定之帳戶。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各級主管機關為鼓勵申請開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或開戶人持續存款,得自行或運用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團體或其他資源,辦理下列獎勵措施:
一、提供實物給付。
二、辦理公開表揚。
三、提供獎助學金。
四、優先提供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
五、其他獎勵措施。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