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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 第14條

公路兩側土地禁建範圍依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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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